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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唐爽周立波互诉,吸毒言论不构成诽谤,法院一审判双方相互道歉”

更新日期:2021-05-27 10:18:02 阅读数:

记者从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获悉,3月31日上午,我院对唐爽诉周立波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和周立波、胡洁诉唐爽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两案,依法作出公开判决。

对于唐爽诉周立波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,法院一审判决周立波停止侵权,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删除构成侵权的本微博和视频链接,周立波应当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书面向唐爽道歉() 驳回唐爽剩下的诉讼请求。

对于周立波、胡洁诉唐爽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,法院一审判决唐爽停止侵权,并删除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构成侵权的本微博和视频链接以及今日头条发布的微头、文案、视频链接。 唐爽必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天内向周立波、胡洁书面道歉()复印件必须事先经上海长宁法院审查) )。 唐爽将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天内驳回胡洁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经济损失共计8,000元的周立波、胡洁的剩余诉讼请求。

“唐爽周立波互诉,吸毒言论不构成诽谤,法院一审判双方相互道歉”

在这两个事件中,双方争论的焦点之一是唐爽关于周立波吸毒的言论是否构成侵权。

法院认为,争论的焦点是唐爽这一言论是否会成为诽谤,应重点审查是否有基本事实根据、是否存在主观过错、是否故意捏造、是否从无中产生有。 结合唐爽在美国事件中的经历,周立波密切交往的事实、周立波前妻对周立波吸毒的陈述和采访视频,以及妻子关于药源性的表现,都足以让普通人对周立波吸毒有所认识。 周立波毛发上有甲烷苯丙胺成分的鉴定结果,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印证这一认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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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立波向法院提交了西奈山以色列医院的药检报告、john abroon医学博士证书等,但该系周立波单方面委托美国进行鉴定、采集,相关机构、人员的资质、专业性程度无法审查,要推翻鉴定报告的结论, 综上所述,根据民事诉讼的高度盖然性说明规则,采用普通人的评价标准,法院认为唐爽和上述言论是基于自身认识的,不是故意捏造的,不构成诽谤。

“唐爽周立波互诉,吸毒言论不构成诽谤,法院一审判双方相互道歉”

双方的另一个争论点是,周立波关于唐爽白眼狼利己主义者小人等言论是否构成侵权。

法院认为,唐爽和周立波一家此前关系密切,唐爽患病期间周立波一家曾照顾唐爽,对此也在法院予以承认。 后两人矛盾,内心有不同程度的怨恨,在推特等新媒体上发表过激言论。 在此背景下,周立波将唐爽称为白眼狼利己主义者的小人等,是自然的社会交流反应。 从相关微博的评论来看,双方都有支持者,没有产生单方面的评价,所以这些发言虽然有贬义,但没有构成诽谤和侮辱,所以不构成侵权。

“唐爽周立波互诉,吸毒言论不构成诽谤,法院一审判双方相互道歉”

法院认为公民享有光荣的权利,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,禁止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名誉。 公民名誉权受到侵害的,有权停止侵害,恢复名誉,消除影响,道歉,要求赔偿损失。

与通常的名誉权事件不同,两个事件发生在互联网空之间。 互联网在新闻传播的速度、广度、多样性、派生性方面具有以前流传的新闻传播渠道无法比拟的优势。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的解决,不仅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,而且通过司法审判形成并引领了正向价值观,划定了互联网空之间行为的界限,引导了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的正确观念,并引发了公众的清剿。

“唐爽周立波互诉,吸毒言论不构成诽谤,法院一审判双方相互道歉”

的标题:唐爽周立波相互控诉,吸毒言论不构成诽谤,法院在审判中双方互相道歉

值班主任:高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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